國務院關于修改《快遞暫行條例》的決定公布:推廣商品原裝直發,減少寄遞環節的二次包裝,避免過度包裝
IT之家 4 月 18 日消息,據中國政府網今日晚間消息,《國務院關于修改〈快遞暫行條例〉的決定》已經 2025 年 3 月 12 日國務院第 54 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 2025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IT之家從公告獲悉,國務院決定對《快遞暫行條例》作如下修改:
一、增加一條,作為第三條:“快遞業發展應當遵循市場主導、保障安全、創新驅動、協同發展的原則,構建普惠城鄉、技術先進、服務優質、安全高效、綠色節能的快遞服務體系。”
二、將第九條改為第十條,修改為:“國家完善綜合性支持政策,推進快遞包裝綠色化、減量化、可循環。
“國家鼓勵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和寄件人使用可降解、可重復利用的環保包裝材料。”
三、增加一章,作為第六章,章名為“快遞包裝”,包括第三十七條至第四十五條。
四、增加一條,作為第三十七條:“快遞包裝應當符合寄遞生產作業的要求,節約使用資源,避免過度包裝,防止污染環境。
“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郵政管理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組織制定快遞包裝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快遞包裝應當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
五、增加一條,作為第三十八條:“國家鼓勵科技創新,支持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研發、生產符合綠色環保要求的快遞包裝。”
六、增加一條,作為第三十九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在保障快遞安全的前提下,優化快遞包裝方式和包裝結構設計,節約使用包裝物。
“鼓勵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使用通過綠色產品認證的包裝物。”
七、增加一條,作為第四十條:“國家推動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與商品生產企業、電子商務企業協同發展,推廣商品原裝直發,減少寄遞環節的二次包裝。”
八、增加一條,作為第四十一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制定并實施快遞包裝操作規范,加強對其從業人員快遞包裝操作技能的培訓。”
九、增加一條,作為第四十二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制定并實施包裝物回收利用管理制度,優化業務流程,提高包裝物的回收利用率。
“鼓勵在快遞經營場所和企業事業單位、住宅小區等其他適當場所設置包裝物回收設施設備。”
十、增加一條,作為第四十三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郵政管理部門報告包裝物中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回收情況。”
十一、增加一條,作為第四十四條:“國務院有關部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新聞媒體應當開展公益宣傳,提高公眾的環保包裝意識。
“鼓勵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通過積分獎勵、寄件優惠等方式引導用戶重復使用包裝物。”
十二、增加一條,作為第四十五條:“依法成立的快遞行業組織應當將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使用、回收包裝物等情況納入行業自律范圍,并及時向社會公布有關情況。”
十三、將第三十六條改為第四十六條,增加一項,作為第四項:“(四)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是否落實快遞包裝有關管理制度和強制性國家標準”。
十四、增加一條,作為第五十六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采用的快遞包裝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或者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郵政管理部門報告包裝物中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情況的,由郵政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未按照規定制定、實施快遞包裝操作規范或者包裝物回收利用管理制度的,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 5000 元以上 2 萬元以下的罰款。”
十五、對部分條文作以下修改:
(一)將第五條、第六條分別改為第六條、第七條,其中的“工商行政管理”修改為“市場監督管理”。
(二)將第十條改為第十一條,其中的“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為“國土空間規劃”。
此外,對條文順序作相應調整。
本決定自 2025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快遞暫行條例》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重新公布。
來源:IT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