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郵政勝訴:兩家企業擅自使用“郵政”“中郵”作為名稱構成不正當競爭
IT之家 4 月 10 日消息,據中國郵政官方消息,日前,湖北省十堰市張灣區人民法院和山東省臨沂市蘭山區人民法院分別判定被告湖北省民營郵政集團有限公司、臨沂中郵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中國郵政勝訴。
IT之家從官方介紹獲悉,2021 年至今,國資委官網已對外公告三批假冒中央企業名單,共涉 548 家企業。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遭遇了多起名稱侵權事件。通過相關系統查詢發現,名稱中含“郵政”“中郵”等字樣,但與郵政企業無隸屬投資關系的企業多達 217 家。“中國郵政”“中郵”既是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的注冊商標,也是有廣泛影響的企業名稱縮寫。
中國郵政稱,未經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授權,擅自使用這些字樣作為企業名稱進行企業登記注冊、或注冊經營相關公眾號的企業,足以誤導公眾認為其與中國郵政具有許可使用、關聯企業關系等特定聯系,產生品牌混淆,客觀上形成中國郵政對其產品或服務質量的郵政品牌“背書”。當這些“冒牌”企業提供的商品或服務存在缺陷或質量問題,甚至危及消費者人身、財產安全時,往往會對中國郵政的聲譽和品牌形象造成嚴重的不良影響、帶來法律風險或造成企業經濟損失。

中國郵政集團一方面在中國郵政官網發布聲明,與名稱中含“郵政”“中郵”字樣但與郵政企業無隸屬投資關系的企業撇清關系,另一方面組織開展全面排查,主動通過行政、司法等途徑,多渠道開展企業名稱維權打假行動。
中國郵政集團稱,公司將持續發動全系統力量,常態化開展維權打假工作,最大限度減少名稱侵權行為對中國郵政品牌信譽的損害和企業經濟利益的侵蝕,維護中國郵政合法權益。
來源:IT之家